企业同一部门两任经理受贿先后落网 涉案金额近450万元

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4-10 13:06:00    

同一部门的两任经理因为收取物流公司负责人贿赂先后落网,4月10日,上海警方公布了金山警方近日侦破的两起商业受贿及职务侵占案件。上游新闻(报料邮箱:cnshangyou@163.com)记者从发布会现场了解到,该案件共抓获嫌疑人5名,涉案金额近450万元。

金山分局经侦支队副支队长屠川介绍相关情况。上游新闻记者 时婷婷/摄

2024年9月,金山区一设备工程公司负责人通过“蓝鲸”护企工作站向警方报案称,该公司于同年7月收到匿名举报信,举报公司物流运营部原经理丁某文收受某物流公司实控人胡某浪的贿赂。经公司内部调查,发现胡某浪所属的3家企业,确系丁某文的管理范围内,且丁某文在审批和日常沟通中,对上述企业颇为照顾,订单数量也远超其他物流公司。

接报后,金山警方立即开展侦查,在全面厘清作案手法和资金链路后,于2024年12月在南京将犯罪嫌疑人丁某文抓获。经查,犯罪嫌疑人丁某文任职该公司部门经理期间,利用管理合作物流公司的职务便利,主动向上述物流公司实际控制人胡某浪索贿。截至案发,上述物流公司为了能够促成合作,累计向丁某文行贿220余万元。丁、胡二人的行贿受贿行为,破坏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也让丁所属企业大大增加了运营成本。

警方询问嫌疑人。图片来源/金山警方

上海市公安局金山分局经侦支队副支队长屠川向上游新闻记者介绍,案件侦破后,该公司在警方的指导下,加强了内部重点岗位风控管理,很快又发现与前述犯罪嫌疑人丁某文负责同一岗位的现任经理胡某亮也存在收受贿赂并侵占公司资金的犯罪线索。今年2月,金山警方将犯罪嫌疑人胡某亮抓获。

经查,犯罪嫌疑人胡某亮在担任公司物流运营部门专员及任职经理职务期间,利用管理物流公司的职务便利,与胡某浪运营的物流公司以及袁某实际运营的另外2家物流公司勾结,利用物流急单需要临时比价找供应商且价格比市场价高的特点,在该公司规定的运输费竞价询价环节中相互串通,指使3家物流公司共同抬高运输费报价。上述3家物流公司在收到结算的运输费后,将抬高的全部差价按照胡某亮的要求汇入其账户中,截至案发累计侵占公司资金100余万元。

民警在梳理案件信息。图片来源/金山警方

另经查证,犯罪嫌疑人胡某亮伙同该公司离职员工庞某,里应外合,由胡某亮利用职务便利,将物流业务优先转包给与庞某相熟的4家物流公司,并指定由庞某承接这4家物流公司的相关业务,而庞某则在承揽业务后高报运输费用,事后庞某将盈利中的30%至35%转给胡某亮作为好处费,涉及金额共计120余万元。

目前,犯罪嫌疑人丁某文因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已被依法移送审查起诉,犯罪嫌疑人胡某亮因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职务侵占罪已被依法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胡某浪、袁某、庞某等3名下游承运商因涉嫌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在进一步侦办中。

上游新闻记者 时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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